汞中毒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北大学霸因被好友疏远生恨,给好友喝毒牛 [复制链接]

1#
治白癜风最佳医院选择 https://jbk.39.net/yiyuanzaixian/bjzkbdfyy/bdf/

近代以来最著名的“铊投毒案”无疑是清华大学的“朱令事件”。清华高材生,莫名其妙被投毒,她的室友是身边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,也是最具备作案条件的人。但是最终因为证据不足,这起案件成为了悬案,直到现在也没有被破解。

作为与清华并列我国高校翘楚的北大,也曾经发生过一起铊投毒案。不过与朱令事件不同的是,这起案件被警方侦破。曾经的北大高材生,只因为被好友疏远,就心存怨恨,对室友下毒,最后导致两人重伤。

年5月,距离朱令事件刚刚过去两年,而北大校园中也发生了一起铊投毒案件。不过好在犯罪嫌疑人王晓龙担心酿成大错,最后迷途知返,向警方坦白了自己投毒的过程。两名受害者才得到及时治疗,没有步朱令的后尘。

王晓龙,宁夏人,从小生长在一个书香门第,母亲是教育工作者,他对儿子抱有极高的希望,同时也有着严厉的要求。在母亲的教育下,王晓龙成为了一位天之骄子,他先后在全国知识竞赛中获得了奖项,并且被保送北大。

保送北大,这是无数学子梦寐以求的荣誉,但是对于王晓龙而言却唾手可得。或许是因为常年专心学习,在中学期间,王晓龙一直都没有时间和同学交际,因此他的身边几乎没有朋友。上了大学之后,他终于有时间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。

在大一入学之后,他就认识了一个好朋友江林。两人不仅是同班同学,还被分配到了同一个寝室。这样的情分让两人很快就成为形影不离的好兄弟,但是在大二却发生转机。因为某些原因,大二需要更换宿舍,学生们可以自由协商调换。

王晓龙自然不希望江林和自己分开,于是两人约定好都不换。可是在搬宿舍当天,江林却不声不响的搬离了宿舍,从此之后无话不说的两人便产生了隔阂。这让王晓龙无法接受,他从来没有过如此深厚的友谊,但是却没想到江林会这样绝情。

一想到江林对自己说过的话,可能都是敷衍他便心生怨恨。最后他才发现,江林和其他班的一个同学走到很近,两人一起上下晚自习,一起去食堂吃饭,甚至江林过生日都不会邀请自己。没过多久,这对曾经的好兄弟,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,而随着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大,王晓龙也产生了违法犯罪的念头。

他想到了清华大学的投毒案,铊中毒不仅不容易检查,同时也难以追查到真凶。于是他利用自己进出实验室的便利,从实验室里偷了一定量的铊盐。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,铊盐的毒性有不确定性,为了一次就成功,他先用自己的室友陆某做实验。

在将铊盐放入陆某每天都会喝的奶粉中后,王晓龙便静静地观察陆某的症状。果不其然,几天过去,陆某就出现了问题,他吃不下饭,经常呕吐,肚子也很难受,医院治疗。而王晓龙则准备对江林投毒,他将铊盐放入江林的水杯中,每次投放毫克,连续两次之后,江林也出现了类似症状。

但江林比起陆某的症状更加严重,甚至奄奄一息随时可能会死亡。这时王晓龙才开始后悔,他担心江林被毒死,于是找到公安局向警方坦白了一切。警方在震惊之后,第一时间对两名受害者进行了相关治疗,陆某和江林这才脱离危险。

至于王晓龙,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,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根据法律描述,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,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,就构成故意杀人罪。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权利,因此,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,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、未遂、中止等哪个阶段,都构成犯罪,应当立案追究。

虽然最后江林和陆某并没有死亡,但是王晓龙的行为已经危害了两人的生命安全,因此属于投毒杀人未遂,构成犯罪,应该对其进行法律追究。不过他有投案自首的情节,因此法院可以酌情对其进行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: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而在《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》第三条中也规定:在限令期限内,自动投案的在逃犯罪人员,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;犯罪情节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
因此法院对王晓龙作出了合理的判决,以故意杀人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。王晓龙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,付出了11年的青春。好在他最后能够迷途知返,不仅没有葬送两条人命,也给自己争取了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